日前,天主教主教會議在梵蒂岡落幕。會議在一向分歧嚴重的家庭問題上達成了妥協性的最終意見。在對待離婚、再婚問題上,大會的立場有所軟化,但在對待同性戀的問題上,立場還是沒有多大改變。一般認為,此次大會的結果是,自由派在離婚和再婚問題上取得了勝利,而保守派在同性戀議題上取得勝利。
天主教認為,婚姻是神創(chuàng)的,象征著神的愛護和祝福,是美好而神圣的;婚姻不可解除,是基督與教會結合的實踐,代表基督對教會的愛。婚姻是一個盟約,它是由造物主所建立,并為造物主的法律所約束的夫妻生活及恩愛的密切結合,憑借婚姻盟約,即當事人無可挽回的同意而成立。在天主教看來,婚姻具有不可解除性。家庭作為婚姻的結果和載體,具有神圣不可侵犯性。
然而現代社會,家庭面臨巨大的挑戰(zhàn)?;橐鼋怏w和離婚高發(fā)產生“新關系、新情侶、新結合和新婚姻”,導致產生復雜的家庭環(huán)境,為天主教徒及天主教會帶來了難以克服的問題。
在看待家庭問題上,天主教面臨兩個繞不過去的議題,一個是如何對待離婚和再婚的信徒,另一個是如何對待同性戀問題。
關于第一個問題,會議認為,上帝對婚姻的不可撤銷的盟約是婚姻永續(xù)的基礎,夫妻之間完整而深刻的愛情并不僅僅建立在他們作為人類所具有的能力基礎之上,維系這種婚姻盟約的還有上帝神性的力量。鑒于人類易犯錯誤的脆弱性,會議重點強調神職人員在幫助夫妻理解天主教教義、加強信仰和分享福音方面的作用。會議“最終意見”援引“梵二會議”精神指出,“負責任的父母是人類良心形成的前提條件,而良心是人類最私密的核心和避難所,在那里,他和上帝單獨在一起,上帝的聲音在他的內心深處回蕩”。“夫妻越是在良心上服從上帝及其誡命,在做出決定的時候就越自由地免除外部的壓力”。
對于“誤入歧途”陷入離婚和再婚的天主教徒,會議強調要“審慎地進行引導”。教宗方濟各提出,“要多想解決問題的辦法,少作判斷和指責”,在問題的處理上要做到“具體情況具體對待”。
有主教指出,會議報告里的一個最重要的關鍵詞是“明辨力”。他說,“在家庭問題上,沒有黑白分明的答案,不是簡單的‘是’和‘不是’,必須要明辨每一對夫婦的具體情況”。會議報告對此明確建議,神職人員要幫助正在經歷轉化和悔罪的離婚和再婚教徒,以便最終決定這些人是否具有領取圣餐的資格。要做到這一點,必須首先區(qū)分“那些無端遭到拋棄的人”和“那些犯有嚴重錯誤破壞合法有效婚姻的人”。會議報告認為,“一件事的歸罪和追責可因具體的情勢而減輕甚至消除”,暗示離婚和再婚人群可因具體情勢而免除責罰,或獲得領取圣餐的資格。
在對待同性戀問題上,教宗方濟各本人一向持平衡態(tài)度:一方面,他認為同性戀者不應受到社會的排斥,“同性戀者也是我們的兄弟姐妹”,另一方面又對同性婚姻持否定態(tài)度。教宗的這一態(tài)度,在此次大會上也得到反映。會議一方面堅持“上帝對同性戀人群有愛,人們有義務尊重他們的尊嚴”,另一方面強調“同性的結合不能被視為婚姻”,并譴責同性婚姻“是完全不能接受的”。
在這場以家庭為主題的主教會議召開前夕,一名波蘭籍神職人員公開宣布其同性戀者的身份,并說自己已經發(fā)生了同性戀行為,而不僅僅是只有同性戀傾向。這位神職人員還公開表示他想挑戰(zhàn)教會的“偏執(zhí)”。梵蒂岡當天回應并譴責這名神父“是非常嚴重且不負責任的行為”。
總之,圍繞“家庭的重要性”這一主題,會議在如何對待離婚、再婚以及同性戀問題上充滿著分歧。這種分歧是如此之大,以至于教宗說,“在一個地方的主教看來是很正常的事情,在另一個地方則會被認為很奇怪甚至是丑聞”。他呼吁“通過公開討論,了解家庭的真正需求,并且無畏地直面這些問題,而不是把頭埋在沙子里”。教宗強調,天主教會首要的任務不是譴責和詛咒,而是宣揚上帝的恩賜;對教會來說,福音書仍然是永恒新奇的鮮活之源,而不是將它灌輸進“死的石頭”里用來相互投擲。他認為,“真正捍衛(wèi)教義要做的不是捍衛(wèi)它的字面意思,而是它的精神;不是它的想法,而是人;不是它的程式,而是上帝的愛和寬恕……上帝不是根據我們的優(yōu)點甚至我們的工作來決定如何對待我們,而是僅僅根據他無限的慷慨仁慈。”
可以說,這次會議是為調和“神圣的教義”和“紛亂的婚姻世界”而作的一次努力。為了在一個充滿離散的感情世界維系婚姻的神圣性和牢固性,天主教會打出了家庭是“忠貞、信任、希望和愛”、“夫妻相愛是最美的奇跡”等觸動人內心最柔軟部分的口號。然而世界在變,人心和價值觀在變,許多天主教徒可能再也難以回到那個把婚姻視為“圣事”的時代。